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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首席律师诠释商业秘密
来之:广州新历程    时间:2012/11/5 9:56:20    点击:12

  法律咨询:商业秘密是什么,处分权又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会有什么后果,企业该如何采取有效商业秘密保护?

       我司首席周律师解答:商业秘密的处分权有三种方式:

        1、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2、处分权分三种、第一种是转让后禁止原持有人继续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或许可使用该商业秘密,即独占性转让;第二是转让后允许原持有人继续使用该商业秘密,但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即排他性转让;

    第三是转让后允许原持有人继续使用该商业秘密,也可以向第三人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即非排他性的一般转让。

       3、[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4、对一个企业而言,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渠道有很多,例如:人员有意无意泄密、网络入侵泄密、对外合作泄密、第三方人员泄密、盗窃抢劫等。所以,单纯的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不能消除所有的泄密渠道。只有基于自己面临的泄密风险等级和保护能力漏洞,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才能真正的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要保护商业秘密,首先应识别商业秘密资产,识别出来的商业秘密资产可能很多,考虑到保护成本的因素,不能给予相同的保护。所以还应该对商业秘密资产进行分类,例如分成:绝密、机密、秘密或或者是1级、2级、3级。分类的目的是找出最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使保护程度与商业秘密的重要度相吻合,平衡保护成本与保护效果。
然后,对识别出来并分类的商业秘密,识别和分析其面临的泄密风险。识别和分析泄密风险的目的是采取有的放矢的保护措施。
最后,根据商业秘密的泄密风险,选择并实施适当的保护措施,消除或降低泄密风险,达到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很多,例如物理保护措施、网络保护措施、加密保护措施、人员保密措施、组织保密措施、流程保密措施、监控保密措施等等,企业应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度和面临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保密措施,避免出现保护不足或保护过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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