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  日文  
内资注册 外资注册
海外注册 变更注销
证照年检 记账报税
一般纳税人 出口退税
特营批文 社保
注册流程 财税知识
广州公司
Q    Q:           
M S N: msn:newcourseip@163.com
电  话: +86 20 85201992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0号
上海公司
Q    Q:          
M S N: msn:newcourseip@163.com
电  话: +86 21 58213120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218弄8号
北京公司
Q    Q:          
M S N: msn:newcourseip@163.com
电  话:
地  址: 北京朝阳区国贸大厦16层
香港公司
Q    Q:      
M S N: msn:newcourseip@163.com
电  话:
地  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1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留   言:
社保
  首页  >  市场分析  >  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
来之:广州新历程    时间:2012-11-9 11:54:24    点击:7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
一、业务流程
缴费登记: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变更缴费登记:
缴费人变更如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停、续保: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二、参保险种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参加住院保险的同时须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须在参加住院保险的前提下才可选择参加。情况如下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组合表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任选一组参保
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
4
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5
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补充医疗保险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采取各种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参保人2009社保年度(2009712010630),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个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确定。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按200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
 
2.住院保险
该保险适用于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龄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
1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
2自由职业者。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4%
该险种2009511231期间,缴费比例暂调整为3%
 
3.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人须在参加住院保险的基础上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0.26%
 
4.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缴费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该保险。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缴费比例:0.5%
 
三、缴费方式
当期的社保费费款须当期缴纳。目前社保费的缴费方式有两种:ETS缴费、门前开票缴费。
1、ETS缴费。缴费人需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有足够费款的余额。
(1)银行自动划扣当期费款。地税部门每月通知银行进行批量划扣。
(2)门前ETS缴纳当期费款、清缴历史欠费。缴费人可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门前ETS缴纳费款。
2、门前开票缴费。缴费人无法通过ETS缴纳当期费款或清缴历史欠费的,可到办税服务厅打印《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纳费款。现金方式缴费可到任意工行网点办理,转账方式缴费需到开户银行办理。
 
四、多缴、错缴的退款处理
对多缴、错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需向地税部门提供缴费凭证进行审核,再凭地税部门的《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费退款明细表》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款手续。
 
五、争议处理
缴费人因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缴、查处等行为发生行政争议的,由地税部门负责处理。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章。
广州市地税咨询电话: 12366—2
广州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12333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09年10月

[ 打印  关闭 ]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 © 广州搏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建设:品拓互联